解析:
倘若您不幸遗失了出院证明,那么请放心,您可以前往医院寻求帮助,并按照医院的相关程序办理补发手续。
具体来说,您需要带上您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原始病历资料,前往曾经接诊过您的科室,寻找您的主治医师为您办理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可能还需要您亲自到住院部的指定部门加盖公章确认。若您使用的是电子版病历,那么在您打印病历的同时,通常也会将出院证明一并打印出来。而对于手写版本的出院证明,您同样可以向您的主管医师提出申请,他们将会依据实际情况为您重新开具一份新的出院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