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合同诈骗罪理所当然归属于经济犯罪范畴之内。所谓“合同诈骗罪”,是指那些具有非法占有的不良动机,在合法签订并究竟履行合同时,常常通过虚构事实或者故意掩盖真相等手法欺骗另一方当事人,从而使其遭受财产损失,且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严重违法行为。此类犯罪行为往往与经济活动中的各类合同交易紧密相连,对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和破坏。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如何准确地判定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需要全面权衡犯罪嫌疑人事先的主观意图、实际实施的客观行为及其产生的恶劣影响等诸多复杂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