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儿童之间因打架导致一方不幸受伤,那么受伤一方的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即家长应负担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若在此过程中监护人已经尽到了其应有的监护职责,那么他们便可适当减轻自身在侵权事件中的责任。
此外,我们还需要注意,在任何形式的斗殴行为中,打者对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所带来的损害都无法逃避赔偿责任。而如果其中某个行为人事先缺乏了相关处理危险情况的法律行为能力,使得他本人无法承担起赔偿责任的话,那么他的法定代理人就应当来承担这部分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