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已交付的定金通常可以予以退还,但若欲收回定金,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特定条件。首先,倘若由于购房者自身原因无法达成预售合同的签署,此时购房者将被剥夺索取定金的权利。其次,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当其出于追逐更大经济利益之目的而与他人签订预售合同时;或者在获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亦或是在向购房者告知在支付定金之前商品房已经存在查封、抵押等实际状况时,开发商均应按照双倍金额返还定金给购房者。最后,由于非可归咎于开发商及购房者的原因,例如双方在预售合同的关键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从而导致预售合同未能顺利签署,那么开发商也应该将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