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法规,私人性质的企业并不具有自主办理员工退休事宜的权限。当提到退休手续这一话题时,以下是详细步骤:
首先,对于符合办理正常退休条件者,其所在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填写并提交《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以及《离退休(供养)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申请表》等相关文件,并经过部门主管的细致审查与明确赞许之后,再上报至市劳动保障局审计调研室进行最终审批。
其次,准备好以下所需材料:
(1)职工本人的个人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现有工作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书;
(5)若涉及到办理政策性的补缴行为,需要延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人员,还需额外提交《延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协议书》。
最后,在预定达到退休年龄月份之前,做好上述审批资料的填写,经理查调研室认真核实并确认盖章后,应在翌年的第一个季度前将此批资料送交市大厅养老待遇业务窗口进行下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