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双方未经正式法律程序私自达成和解协议之后,若其中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切实履行自身的义务,则另一方有权尝试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首先,建议该方寻求与未履行承诺的另一方进行深度沟通并展开协商工作,劝说其积极履行和解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倘若这种沟通协商行动未能取得预期效果,那么另一方可以基于已签订的和解协议,向具有相应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敦促对方严格遵守和解协议中约定的应负义务。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当任何一方存在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符合约定的情况时,均需承担起继续履行、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或者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等一系列违约责任。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在决定启动诉讼程序之前,您必须准备好和解协议以及能够证明对方未履行承诺的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