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价值四十万元之财产纠纷案件,其所需交纳的受理费用为七千三百元(若适用简易审判程序,则受理费用将降至三千六百五十元)。依照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案件的受理费用需遵照以下标准逐项进行缴纳:
首先,关于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金额或标的价格的高低,依照如下的比例分段累计缴费:
1.诉讼请求金额在一万元以内的,每宗案件应缴纳五十元;
2.超过一万元但不足十万元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缴费;
3.超过十万元但不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缴费;以此类推,直至第10项,即超过二千万元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缴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对财产的民事纠纷的收费标准有明确规定,一般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的,只需要交50元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