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凡因侵权行为所致受害人身体伤害者,应负担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补充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等以达到治疗与康复目的而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因此导致的误工损失。若伤情严重至伤残程度时,还须另付残疾辅助器械使用费用及相应的残疾赔偿金;
如若危及生命安全导致其失去生命,则应对遗属支付丧葬费用并赔偿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