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并不属于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类别,而是明确归类于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法院提出控告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诉案件之列。具体而言,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具备特定主体资格的机构内的从业者,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私自将所在单位的财务资源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鉴于职务侵占罪涉及到的不仅包括单位的财产权益,还关乎到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与安全,因此,此类案件往往需要由公诉机关代表国家,依据法定程序开展追诉工作及审判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