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拒绝接收已发退回的货物的情况下,运费通常应由卖家负责承担。
然而,这须严格符合特定的拒收准则,以确保买家能够在无理由的情况下发起拒收行为,且无需赔付相应的运输费用。若是买方突然改变主意,同时商品并未存在任何问题,并且买卖双方之间亦未就无理由退货达成过共识,则买方需自行承担来回货物运输的相关花费。
此外,当进行退款时,卖家有权从退款金额中扣除运费,然后将剩余款项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