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同时享有监事的身份。
首先要明确的是,监事是公司监事会的构成成员之一,通常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通过投票方式选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国有独资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监事人选主要来至于国务院及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除了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举出来的股东代表能够担任监事之外,还需要有一定比例的员工代表共同担任。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则需要通过公司职工的民主选举才能产生。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几乎等同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董事、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都不能同时担任监事职位。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监事在没有设立监事会的情况下所应拥有的权利范围:
1.有权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
2.可对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判断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的规定,若对方违反了这些规则,监事有权提出相应的罢免建议。
3.当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之时,监事有权要求他们立即改正。
4.如果看到董事会未尽到义务去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监事有权主动提议并主持这一会议。
5.监事可以将问题的解决方案提交给股东会考虑,以供决定。
6.在相关法律框架内,监事有权对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还有内部事项的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