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而言,倘若个人因特定原因向银行申请借款,则家人通常并不需为此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若家人担任借款合同时的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或借款用途涉及到整个家庭的共同生活和经营活动,那么家人很有可能被要求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换言之,例如在借款人申请借款过程中其配偶签署了共同还款承诺书,那么该配偶便须承担起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