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民事法律行为中,其形式要件主要体现在该行为可采取书面协议、口头表述或其他非文字方式进行表达与实施。若相关法律及行政条例明确要求或双方当事人自愿约定采取某些特定形式时,亦应符合上述的特殊要求。而民事法律行为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首先,行为人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其意思表示须为真实反映,不得存在欺诈、胁迫等不当手段;
再者,该行为不应违反任何强制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最后,其内容亦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