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是什么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所表现的方式,也即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方式。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有什么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
1、行为人基于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系可撤销的;
2、行为人被相对人或者第三人欺诈而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系可撤销的;
3、行为人被胁迫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4、相对人乘人之危,对行为人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总之,法律规定了四种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民事法律行为是怎么成立的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一般成立要件包括:
1、当事人。即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在单方民事行为中,存在一方当事人即可;
在双方民事行为中,需要有双方当事人;在共同行为中,需要有两方以上当事人;在决议行为中,需要有某一组织的成员或内部机构参与表决。
2、有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完成,法律行为既告成立;双方法律行为,互相意思表示一致时法律行为方告成立。
3、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
特殊成立要件包括:
1、在有因行为,原因欠缺法律行为不成立,原因就成了特别要件。
2、在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物之交付就是特殊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在交付完成前不成立。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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