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门头上展示的称谓及公司名字是否需要与营业执照的注册信息完全一致呢?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这是必要且必须的条件。如果您所在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现门头以及营业执照上的标识并不符合标准的话,通常情况下他们将会提出修改的要求。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把公司的全名清晰地标注在门头的右下方。
此外,请注意,营业执照有正本和副本之分,它们在法律意义上拥有同等的效力。正本应被放置于公司所在地或者实际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以供观众查阅,营业执照严禁进行伪造、篡改、租赁、出借以及转让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