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房地产所有权方面的争议,可以选择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是寻求友好调解或和解,这种方式要求双方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基于相互尊重和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深入交流与沟通,以期达成共识并化解纷争。若和解无果,则可考虑请求第三方介入,协助双方进行进一步的协商,以求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其次是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这需要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房地产交易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进行充分的讨论与协商,以期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无法取得预期效果,那么就可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程序,将争议提交给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最后,如果仲裁未能解决争议,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