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司的股东之间股份比例设定通常以以下形式为主导:当公司存在两名股东时,其股份比例可设定为70%与30%,或者是80%与20%;当公司拥有三名股东时,其股份比例可以设定为70%、20%以及10%,亦或是采用60%、30%和10%这一比例;对于四位及以上的股东,我们则提倡创始人应当至少保证在其中一条股权生命线内持有股份,例如绝对控股线(即达到67%)、相对控股线(即达到51%),甚至是享有一票否决权的34%。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是按照股东实际出资数额来确定的。当然了,如果您能提供出独特且具有价值的商业知识或专利,也可以将其视作无形资产并以该方式进行投资。在此前提下,您所设立的企业类型应为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