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企业破产清偿过程中,对于员工权益的保障措施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经济补偿补助依照每位员工在现行企业服务年限进行计算,根据该期限的长短,向每位员工支付相应金额的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具体而言,即每待满一年,便需向该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员工服务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则按一整年来算;而服务期尚未达到六个月的员工,将得到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提及的月工资薪酬,是以每位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或直接在合同期间的前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收入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