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二审裁决一经作出,便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其次,在裁决生效之后,法院并无自行启动执行程序之义务,唯有在权利人提交申请之际,法院方能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按照法律规定,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亦即自裁决生效之日起起算之两年以内;若超过此期限仍未提出申请,则日后法院将不得再行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最后,二审裁决被视为最终裁决,无上诉期可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需要对原证据重新审查或者当事人提出新证据的,应当开庭审理。对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和事实清楚,只是定性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可以在询问当事人后径行裁判。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