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时,女方仅拿户口本的本页通常是不能办理结婚证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这里的户口簿应当包含主页(户主)和本人的页面,缺少任何一页都将无法进行结婚登记。
具体来说,女方在二婚办理结婚证时,需要携带完整的户口簿(包括主页和本人页)以及身份证。此外,由于女方是二婚,还需要特别注意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是否与本人当前状况一致。如果户口本上显示为已婚,但实际已经离婚,那么需要携带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如果女方因故无法提供完整的户口簿,可以向当地派出所申请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明,这些证明文件在婚姻登记时可以替代户口簿使用。但请注意,这些证明文件必须是由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并加盖印章方为有效。
综上所述,二婚女方仅拿户口本的本页是无法办理结婚证的,需要携带完整的户口簿和相关证件材料。如果户口本存在问题或无法提供,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相关证明文件来替代。在办理过程中,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以确保顺利办理结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