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贩卖有毒、有害食品属于极度不道德且违法的行为。以获取一千元为例,此类行为可能会被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面临罚金的惩罚。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款所述:生产或售卖的食品中,如若加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或是明知道含有的情况下仍进行销售,那么将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款的惩处;若是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严重影响,甚至有其它恶劣情节,则会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款的惩罚;若导致了人员伤亡或具有其它极其严重的情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将会接受更加严苛的惩罚。值得警惕的是,对于此类罪犯的具体判罚,还需要全方位地衡量其认罪悔过的程度、是否有自我坦白或揭发他人的重大立功表现等多个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