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诉讼,根据普通程序的规定,通常可能需要耗时六个月才能完成。
然而,若存在特定情形需要延长,通过承办法院院长的审批,可延长六个月;而如果需要进一步延长,则须上报上级人民法院进行批准。当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持有异议时,有权利在裁判文书送达后的十五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应当注意的是,上诉应在二审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进行审理和裁决。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一般来说需要三个月就能得出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