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因航空公司内部因素导致的航班推迟现象,航空公司有责任向乘客提供相应的赔偿措施。在此过程中,航班延误时间将被划分为两类:即4个小时至8个小时和超过8个小时,并分别设定对应的补偿标准在100元至200元的范围之内。各航空公司可以依据自身的经济状况与承受能力来制定具体的补偿规定。举例来说,对于航班延误会出现的时间段为4小时至8小时的情况,既可以选择支付100元的金钱补偿,也可以选择提供价值150元甚至更高的商品作为代替;
然而对于航班延误时间超过8小时的情形,其最终的补偿金额不应超出200元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由几个航空承运人办理的连续运输,接受旅客、行李或者货物的每一个承运人应当受本法规定的约束,并就其根据合同办理的运输区段作为运输合同的订约一方。
对前款规定的连续运输,除合同明文约定第一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外,旅客或者其继承人只能对发生事故或者延误的运输区段的承运人提起诉讼。
托运行李或者货物的毁灭、遗失、损坏或者延误,旅客或者托运人有权对第一承运人提起诉讼,旅客或者收货人有权对最后承运人提起诉讼,旅客、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可以对发生毁灭、遗失、损坏或者延误的运输区段的承运人提起诉讼。上述承运人应当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