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重大事故划分标准”通常我们理解为当现场出现事件导致10名以上但不足30名的人员不幸丧生;或者是现场发生意外事件导致50名以上而不足100名的人员严重受伤;又或者是生产过程中产生了高达5000万元起直至1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时,这些情况都可能被纳入到重大事故的范畴中进行考量评估。
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所引发的人身伤亡以及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这两个关键因素来看,在实际情况下,我们一般将事故品质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以及一般事故。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包括30人)以上死亡。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