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企业或是自然人在面对资金不足以偿还所负之债务时,可尝试以下多种方式寻求突破困境:
首先,务必实施全面的财务重整战略。通过全方位对资产及负债状况进行深度检讨,并针对具体情况与相关债权方展开艰难却必要的谈判,提出调整还款时效、降低贷款利息、豁免部分违约款项等切实可行的债务重组方案。
然后,积极优化企业的经营管理策略。深入剖析企业现有生产经营体系,精简过剩的支出项目,提高运营效率,广泛拓展新的商业机会以及业务领域,从而有效地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最后,主动寻求来自外界的新增资本支持。选择引进有实力且有诚意的新股东或者投资者,从他们手中获取充分的资金资源,以此来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使其能够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