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尽管警方已经收集到了一些相关证据,但在某些情况下,嫌疑犯仍然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客观实际状况,例如犯罪行为的本质和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以及可能需要接受的惩罚类型等等。若犯罪情节比较轻微,仅需受到管制、拘役或者独自实行附加刑的处罚;或者假设法院可能判决其有期徒刑以上刑期,但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整个社会造成威胁;还包括如果他或她患有严重病症而导致日常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是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那么也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