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庭裁定驳回其起诉之后,当事人仍可依据法律规定再次向法庭发起诉讼程序。在这之中,起诉需满足以下四项基本要求:
首先,原告须为与案情具有直接利益关联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次,起诉所针对的被告应具备充分的明确性;
再者,起诉主张必须具备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应的事实根据并进行合理说明;
最后,人民法院对该类民事诉讼拥有法定的受理权限且该案件应属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若经审查符合上述立案标准,而法院却未予受理,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