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公民身份证,并在现场将其复印备用;
其次,请准备好一份由本人亲自签署的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无任何直接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文件,该文件亦需在现场进行填写;
最后,为配合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您还需提供三张尺寸为两寸、最近半年内拍摄的免冠彩色合照,这些照片可以现场进行拍照,但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服务费。关于结婚登记的具体流程如下:
1.有结婚意向的男女双方需要同时携带上述所需证件前往一方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区级或者县级民政部门,或是前往户籍所在乡镇的婚姻登记处提出正式的结婚登记申请;
2.在婚姻登记处,双方当事人需要亲自到场,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上签字确认;
4.婚姻登记机构会对双方所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严格的审核,只有当所有条件都符合结婚登记的要求时,才会予以批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