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撰写起诉状时,应首要明确并陈述原被告双方的相关基础信息,接着明确提出原告不吝其求的诉讼主张(即原告起诉所欲达到之目的及所持有之诉求),最后详尽细致地阐述事件发生发展及后续演变的全过程与关键细节;随后,携带以上书面材料和相应证据前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申请程序;待法院正式予以立案处理后,将会向被告方发送起诉书副本以及举证通知书等文件,同时也会向原告方发放举证通知书以及被告方可能提交的答辩状;在确定了开庭审理日期之后,法院会向当事人发出传票,请务必按照传票上所载明的时间准时出席法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