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有关于已逝世者银行账户流水信息的获取,我们可以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与确认您与已故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已故人员的死亡证明书,前往该银行的发卡机构申请进行查询。在公证遗嘱中被明确指定为继承人或者受到遗赠权利的人士,亦可凭借已故人员的死亡证明,有公信力的遗嘱,及他们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银行进行查询。查询的内容涵盖了存款余额,以及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行发行或管理的非存款类金融资产的余额。经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严格审查,如果符合相关要求,他们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所查询到的余额情况。对于代销但无法准确确定金额的第三方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前往相关机构进行进一步查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