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拐卖女性人口的罪责自始至终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追究。令人发指的拐卖女性人口行径,是严重破坏妇女人身权益的重大犯罪行为。纵使此类案件可能发生于过去,若犯罪嫌疑人至今仍未被揭露或未曾遭受法律应有的惩罚,一旦新发现的线索与证据出现,执法机关定会依照法定程序,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这种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法律绝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放弃对罪犯的严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