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状况下产生的医疗费用,均无法由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行报销处理:
1.患者未能在特定的医疗机构就诊、购药,且没有依照病种目录和相关规定程序完成入院和转院流程;
2.此种情况属于其他责任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范围内,例如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造成的损失;
3.包括工伤事故在内,女性员工在生育期间所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也不在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之内;
4.由于个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醉酒状态、自我伤害、自残等各种原因引发的意外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同样无法获得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偿;
5.未经授权擅自将自己的证件、卡片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利用他人的证件、卡片冒名就医的行为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6.未经许可擅自篡改处方内容,或者虚构、多开医疗费用凭证,以虚假身份领取社会统筹基金的行为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7.由于个人原因,未能严格遵守医疗保险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8.除上述情况外,其他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应当承担的责任范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