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您所面临的困境,我建议您采取法律诉讼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商品房供热设备的质保期通常为两个采暖季节,而您所遇到的问题恰好处于这一期限之内。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三条规定,若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对正常住房使用产生严重影响,那么购买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赔偿。在此种情况下,出卖方有义务承担修复责任,如其拒绝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购买者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修复期间所带来的其他损失均应由出卖方承担。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您完全具备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问题的合法权利。
同时,为了避免错过最佳时机,建议您尽早启动诉讼程序,因为一旦过了本年度的采暖季节,并且超出了质保期,可能会导致某些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