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以外受害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处理。
然而,如若证实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系因受害人故意为之而引发的损失,则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