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一般案件的诉讼时效均设定为两年。此期限将自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之际起开始逐步累计。对于那些使用虚假商标以及质量低劣产品的情况,广大消费者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关于诉讼过程中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判定标准,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
第一,使用与真实厂商不符的名称、地址、商标、产品名称及产品识别标记;
第二,这些虚假信息使得消费者或用户误认为所购买的产已是他们所希望获得的真品。而所谓的伪劣产品,则特指那些其质量低下甚至无法正常使用的商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