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阶段:首要步骤是向法院递交严谨的诉讼申请书;随后,法院将会对此诉讼进行深入审查,若同意受理,便会将诉讼书副本转送给被告方;被告方收到诉讼书副本后,有长达十五日的期限用来准备答辩书;待期限届满之际,法院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被告方提交的答辩书副本送达至起诉方手中。庭前预备程序:法院决定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后,务必提前三日用书面方式知会相关当事人,同时公布公告,以便社会大众了解详情。庭审调查阶段:庭审调查阶段主要涵盖以下几大方面内容:
首先,当事人需就案件事实作出详尽陈述;接下来,告知证人在诉讼过程中所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责任,并要求证人出席庭审现场并提供证词,同时宣读未能亲自到场的证人证言;
此外,还需展示与案件有关的书证、物证以及视听资料等各类证据;
最后,宣读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以及勘验人员制作的勘验笔录。庭审辩论环节:庭审辩论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首先,由原告及其代理律师阐述观点;紧接着,被告及其代理律师进行反驳;
然后,第三人及其代理律师亦可表达自身立场或进行反驳;
最后,各方展开激烈的辩论。当庭审辩论告一段落之时,审判长应依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逐一征询各方的最终意见。判决阶段:庭审辩论结束后,法院应依据案件事实及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