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尽管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该犯罪的成立须符合特定条件。若仅是引发交通事故且必须承担全责,然而并未涉及到人体重伤或死亡以及公共或私人财产的重大损失等极其严重的后果时,通常而言是无法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然而,倘若由于行为人违反了严格管控的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从而致使一名以上的人受到了重伤,同时他对这种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并且在此过程中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那么就可以判定其构成交通肇事罪:如饮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仍进行驾驶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