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猥亵罪行所应面临的处罚判决结果是否应当公开的问题,答案主要取决于相关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定法规的具体规定。通常而言,法院会在裁决过程中全面权衡案件的性质、社会影响力、以及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权益等多个层面的因素,以确定是否适宜进行公开宣判。例如,若案件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当事人明确提出需要保护其隐私权,或者公开宣判有可能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等特殊情形时,法院可能会选择不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
然而,倘若案件具备较高的社会关注度,且公开宣判能充分发挥警示公众及教育大众的积极作用的话,法院便可能作出公开审理并公开宣判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