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行贿案件中,倘若涉嫌金额高达七十万元人民币,则可判断其情况已经相当严重。但需要指出的是,在认定具体罪责时,我们将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行贿的具体对象、行贿的真实意图、行贿所采用的手法、行贿行为发生的次数等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贿者通过行贿行为谋求不正当的利益,这无疑会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公正性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此外,我们也会关注行贿者是否能够积极主动地交代自己的行贿行为,以及他们是否有悔过自新的诚意和实际行动。
最后,我们将根据上述所有因素,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行贿者的具体罪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多次行贿或者向多人行贿的;
(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
(三)在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
(四)为谋取职务、职级晋升、调整行贿的;
(五)对监察、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行贿的;
(六)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调查突破、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