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特定环境之下,企业的外包从业者可能会触犯到刑事法律中的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即指各式各样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内部的职员或工作人员,凭借他们在岗位上所获得的特殊权力,通过不正当手段,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并且这一行为涉及的金额已经达到了当地政府制定的“数额较大”的法定标准。针对这些外包工作者而言,如果他们在执行外包服务的过程当中,实际上承担起了对单位财产的管理和处理等重要职责,并且借着这样的职权之便,非法地占有了单位的财产,而且这一行为所涉及的金额也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法定标准,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被判定为犯有职务侵占罪。
然而,我们必须要强调的是,判断这些外包工作者是否真的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关键在于他们是否确实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以及他们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