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多数情况下,危险驾驶罪的指控不会牵涉到记分处罚。作为一种法定的刑事犯罪,此类案件所涵盖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刑事层面上,例如被判处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当驾驶员的行为被判定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时,他们将面临的并非是交通管理部门所执行的常规记分制度,而是更为严重的刑事制裁措施。这是由于危险驾驶罪的行为往往会对社会造成较大的危害,例如醉酒后驾车、追逐竞驶情节严重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