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饮酒后驾车被指控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审判过程中,其所需的审理时间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与影响,这些因素主要涵盖了案件的繁琐程度、所需证据的获取状况以及法院的工作规划等方面。一般而言,若案件事实清晰明确且相关证据收集详尽完善,那么该审理过程有望在数个月的短时间内顺利结束。
然而,若案件所涉情节错综复杂,存在着大量确证非虚的证据,亦或是需要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取证等流程,那么审理时长便难免会有所增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