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婚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确立主要会对如上情况进行深入考量:
首先,如果在未经配偶另一方明确许可或知晓的前提下,存续期间的某一方擅自对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实施了藏匿、出让或者无节制地消耗使用;次之,该人亦可能通过制造虚假债务的方式,试图非法占有并独吞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私自提取并转移共同存款,以极低价格出售夫妻共有房产等行为均可被视为婚内转移财产的典型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