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正式处理该事项之前,您首要的任务应该是尽快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申请的请求。即使贵司并未依照法律规定为员工购置适当的社会保险,您仍依法享有获得工伤赔偿资金的权利。公司有义务根据现行的工伤赔偿标准,全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此期间,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以及伤残补助金在内的所有相关款项。若公司未能履行其赔偿义务,您可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司法诉讼的途径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