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工伤致死事件的评定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在正常工作时间及工作区域内,由于执行本职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亡;
(2)在正式开始工作之前以及结束工作之后的工作时间段内在工作地点内部,进行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时遭遇意外事故导致身亡。对于此类事件的赔偿金额并非按照月份来计算,而是采用一次性的方式,即以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作为工亡补助金的标准。除此之外,还需支付丧葬补助金以及对其家属提供的抚恤金等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