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离婚事务中,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通常需要全面地考虑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具体条件、以及孩子自身的主观期望等等。倘若孩子年龄尚不足两周岁,那么会倾向于将其监护权交由母亲行使;对于年龄介于两周岁至八周岁之间的个体而言,则会依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并遵循“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这一核心原则;
至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孩子,我们将会充分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比如说,在某些情形下,倘若其中一方的家庭经济状况较为优越,能够为孩子塑造更为稳定可靠的生活环境,抑或是另一方具有一些不良习惯,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发展产生负面影响,以上这些因素都可能成为左右孩子抚养权的重要砝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