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遭遇工伤事故之后,员工是否需要进行职位调整主要依赖于个人身体恢复情况与实际工作能力的考量。假如员工在接受了全面且专业的医疗及康复治疗后,身体各项机能能够符合原有职业岗位的工作需求,那么完全有可能直接返回原先的工作岗位开展日常工作。但在此期间,用人单位需对该员工的工作能力进行详尽的评估,以确保其重新投入到工作中去时,不会因为过度负荷再次引发旧疾或伤势恶化加剧等问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