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工伤赔偿遵循严格的时效性原则。通常情况下,作为雇主一方,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的30天内提出工伤鉴定申请;若雇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该职责,员工以及亲友可于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具之后,便可依据鉴定结果精确计算出相应的赔偿金额,并按照此标准进行实际赔偿。
如若雇主未能履行赔偿责任,劳动者应立即采取法律手段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