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职务犯罪被告人而言,当其触犯以下几种情形时,便有可能受到限制减刑的惩罚:
首先是,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倘若在此期间内存在故意犯罪行为,且情节极其恶劣,经核实后确系事实,则须依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决进行核准,执行死刑;
其次,对于那些判决死刑缓期执行的重罪犯以及因为犯下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绑架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人民法院会依据罪犯的具体犯罪情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后,有权同时决定对他们实施限制减刑的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