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提出离婚诉讼之时,关于孩子抚养权分配的问题,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客观事实,如孩子的实际年龄、父母双方各自具备的抚育能力与条件、以及孩子自己的意愿等等。若是孩子尚未达到两周岁之龄,那么法律通常会将其抚养权判归母亲所有;若孩子已经年满两周岁却未满八周岁,法院将会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来作出裁决;而对于年满八周岁的孩子来说,他们自我意识逐渐加强,应充分尊重新生儿的内心真实想法和意愿。例如,双方家庭所处的经济状况是否稳定,能否为孩子创造出优质的生活及学习环境,以及父母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去陪伴、关爱孩子,这些都将成为法院在作出最终裁决时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